個人資料保護聲明

財團法人高雄市關懷氣爆受難者社會福利基金會(以下簡稱『基金會』)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(下稱『個資法』)相關法規,向您明確告知下列事項。(您於送出留言資料時,即視同已充份知悉並了解告知內容)


一、蒐集目的:

1.         留言及報名者之身分確認、提供服務、聯絡通知、或其他紛爭解決事件之處理。

2.         辦理本基金會章程所定業務之需要。



二、個人資料類別:

姓名、行動電話、公司電話號碼、電子郵件信箱。



三、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、地區、對象及方式:

(一)  期間:蒐集目的存續期間。

(二)  地區:中華民國境內。

(三)  對象:基金會、與基金會合作和有業務往來之委外廠商、團體及機構。

(四)  方式: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。



四、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,您得隨時透過本基金會的電子郵件信箱(care.ks@lcygroup.com)行使下列權利:

1.         向本基金會查詢、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。

2.         請求補充或更正,惟您應向本基金會為適當之釋明。

3.         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,惟依法或本基金會因執行業務所必須者,得不依您請求為之。



五、 若您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或提供不完全時,將可能無法進行必要之作業,並將無法處理您留言之相關事宜。       

 


2024/12修訂